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导读
一、申报对象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需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共同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已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2.拥有自主
一、申报对象
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共同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已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品); 3.转化的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运行状况良好;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6.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7.优先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企业。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路径 注册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科技点“金”栏目进行网上申报。 网址: https://ywtb.jinshanqu.net/f/kjzy (二)材料受理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份(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街道、园区或区属集团公司)盖章推荐后,报送至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 报送的书面材料要求签章齐全(申请书带水印),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 2024年7月31日16:30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2024年8月15日16:30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受理窗口 四、业务咨询 丁 盛 57945144 郭新伟 37288211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 (二)区级评审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当年度只能获得《金山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政策实施细则》中一个项目的立项支持,不累计资助。